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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法规:交通路口避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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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实施以前,交通路口避让原则是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但是2013年开始,这一法则作废,交通路口的避让原则有很很大的改变。下面就跟着驾驶人在线网一起来了解一下。

新的车辆避让法则如下:

一、你和我,先要按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

二、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

三、我直行,你迎面而来欲左转,我先;

四、我右转,你迎面而来欲左转,你先。

据交警部门的同志解释,之所以制定这样的交通避让规则,与人的视物习惯有关。一般来讲,人们更容易观察和注意到右侧的事物。如果不按以上避让法则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未避让方要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除赔偿对方损失外,还有可能被交警开出罚单。如果造成交通拥堵者,未避让司机还将会被记罚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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