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初次学习驾驶证及增驾学习驾驶证的有关规定:
1、机动车驾驶证使用的相片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着便服(非制服)红底彩色相片。人像头部占相片长度约三分之二,相片规格为32X22毫米(1英寸)。临时驾驶证使用的相片规格为48X32毫米(2英寸)。
2、已持有学习驾驶证的,如需再申请学习驾驶证,须将原学习驾驶证交回原发证机关注销,凭该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重新申请。
3、初次申请大型客车学习驾驶证的,只限城市公共交通部门需要在市区固定线路上驾驶的人员.申请人应持城市公共交通部门的证明到所在地的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经签注意见后报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审批.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从受理之日起三十天(节假日除外)批复。
4、学习驾驶证有效期为两年。学习驾驶证不办理换证,有效期不作延长。
5、受理暂住人员申请学习驾驶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在签发学习驾驶证7天内,向申请人长期居住地车辆管理所发出查询通知,核实申请人持证情况。查询通知发出后三十天内如没有收到对方回复,可以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6、申请增驾大客车、无轨电车的,须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大货车的经历。即:
(1)连续三年每一年内无发生因违章被吊扣驾驶证两次以上(每次吊扣证不超过一个月);
(2)无发生以下情形的事故:特大、重大事故有责任的;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责任)。
7、申请增驾人的年龄应与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的年龄相同。
8、办理增驾学习驾驶证时,对所持驾驶证已到审验期或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的,须先行办理审验或换证手续。
9、签发增驾学习驾驶证后,所持驾驶证被吊销或注销的,其增驾学习证一并注销。
10、不得同时增驾学习两种车型。实习期内不得增驾。
交纳考试注册费后办理学习驾驶证、增驾学习驾驶证流程:
于训考场领取初学、增驾申请表(暂住人员需办理查询通知书)——》填写初学、增驾申请表后到体能检测中心体检——》到训考场交验申请资料、符合规定持缴费通知单到市建设银行营业网点交纳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注册费——》到训考场交验申请资料、签注办理意见,录入电脑资料、领取咨询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