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9年12月7日发布,将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放宽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支持保障残疾人驾驶汽车出行的相关条文引人瞩目。
据了解,2003年和2004年,公安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放宽残疾人考取驾照要求,满足一部分残疾人的开车梦,明年实施的交管新规,在这个基础上扩大了范围。
残疾人期待合法驾车
目前,关于残疾人驾驶机动车的相关规定已经明确,但由于残疾人驾驶车辆,会有一定的操作障碍。为此,新规明确了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申请驾驶汽车时,应到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对其残疾程度、坐立能力、操作能力等进行专门评估;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每三年以及驾驶证期满换证时,应当进行一次身体条件检查;一定要使用规定车型;在车身前部和后部设置专用标志;由专门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安装和拆卸辅助装置;听力障碍的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应当佩戴助听设备。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因为没有驾驶证,许多残疾人只得偷偷摸摸地开车。“开车1年多了,能够合法驾车一直是我盼望的事情。”前山个体经营者阿锋对记者说。阿锋小时候患病,听力有缺陷,但戴上助听器和正常人没有区别。为了养家糊口,他于3年前经营了一家超市。阿锋说:“没有车的时候,我只能在店里卖货收银。”
根据新交规,阿锋的情况在可驾驶机动车的范围,他说,“考证和改车手续再繁琐,我也愿意去办理,光明正大的开车,感觉多好。” 家住香洲的张先生,因患小儿麻痹导致下肢瘫痪,轮椅和拐杖是他平时出行的工具,去远一点就很不方便,“我现在关心是具体如何考证和汽车改装的问题”。
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车需改装
残疾人驾驶汽车,既涉及满足残疾人需求问题,又涉及交通安全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如何积极稳妥地推进,残疾人驾驶机动车的困难到底在哪?珠海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由于残疾人身体某些部分存在缺陷,有可能不能完成机动车从启动到行驶中的一些基本操作。新交规对残疾人考证放宽,说明在现有的技术改装范围内,汽车经过改装之后,五类残疾人能够完成相关的驾驶操作。
“我们将根据公安部颁布的政策及省相关部门的指示,配合其他部门为残疾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保证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市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说。而针对残疾人驾驶汽车一定要使用规定车型;在车身前部和后部设置专用标志;由专门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安装和拆卸辅助装置的规定,市交警部门表示也会根据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在考证和汽车改装方面密切配合,积极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的工作。
访谈
鼓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考驾照
访珠海市残联教育就业科科长孙吉亚
问:残疾人考驾照意愿多大?
答:放宽残疾人申领驾照的条件,一直是许多残疾人心愿。我们已经多次把残疾人的呼声带到省残联、中残联有关会议。
问:残联在这方面会有哪些配套措施,提供哪些服务?
答:我们会积极向残疾人宣传新交规,鼓励符合条件,并有能力驾车的残疾人申请驾照,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残疾人驾车安全教育和辅助装置方面的服务。
问:新规实施之后,对残疾人意味着什么,带来什么社会效果?
答:这个新规的实施是残疾人的一件喜事。2003年,公安部出台了“允许左下肢残疾人考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照”的规定。现在新交规又把这个范围扩大到右下肢残疾、双下肢残疾及部分上肢和听障残疾人,充分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这意味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可以平等地享受汽车这个先进交通工具带来的便利。尤其是对下肢残疾的人士来说,汽车能提供很好的功能补偿,大大减少身体缺陷带来的出行困难,为他们赢得更多的自尊和参与机会。
相 关 规 定
五类残疾人可驾驶机动车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可申请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